房屋結構、橋梁結構或一般的工程結構,由于使用年代久遠,材料的耐久性達到極限、本身存在缺陷或使用超負荷,為了繼續使用,或者改造后繼續使用,需要進行加固。
結構加固的領域與分類:結構加固的領域及分類如圖1.1所示,仍然分為“承載能力加固”和“正常使用加固”。“承載能力加固”又分“直接加固”、“間接加固”和“模糊加固”。“直接加固”多是以建筑材料直接加大構件的截面等,而“間接加固”不是直接加大構件的截面,也不是加多鋼筋等受力材料,而是改變結構受力體系,如將簡支梁改成連續梁(靜定結構變成超靜定結構),或者少跨連續梁改成多跨連續梁(減小跨度);一般“抗震結構”改成“隔震結構”。
所謂“模糊加固”并不是稀里糊涂地加固,而是當需加固的結構受力不明確時,這時應根據結構的所有可能最不利受力模式進行加固,當結構可能存在幾種最不利受力模式時,加固的方案應可以涵蓋這幾種受力模式,亦即當結構遭遇這幾種可能存在的最不利受力模式之一時,結構應能承受得起;但結構到底經受哪種受力模式不清楚。
“正常使用加固”是比“承載能力加固”低一個層次的加固,它不涉及結構的倒塌或承載安全,只涉及正常使用功能。但也可能產生質的變化,如火災,也會使得結構材料的強度降低,轉變為“承載能力”問題。
結構加固的領域很廣,除了建筑結構加固,橋梁結構加固,構筑物(擋土墻、水槽)結構加固,市政工程(水池、水塔、輸電塔架)結構加固外,還有地下工程結構的加固等。
返回列表